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以开展山林权改革为动力,全力推动林长制改革做深做实。
强化组织领导
宁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总林长由自治区党委书记和政府主席共同担任,10名党委和政府省级领导担任自治区级副总林长。目前,全区五级林长体系已建成,5市22个县(市、区)、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均已制定林长制实施方案。
自治区林草局组建林长工作专班,成立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和山林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处室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自治区级林长制各协作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协助自治区级林长巡林,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自治区级林长通过巡访、查看、调研等方式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对巡林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由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目前,自治区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开展调研巡林巡草16人次。
健全制度体系
自治区健全制度体系,为林长制实施提供保障。
全区建立了林长制基础任务台账、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配套文件清单和自治区林草局林长制基础任务台账、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配套文件清单两套台账和清单。同时,印发《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自治区级林长制会议制度》《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自治区级林长制督办制度》等7项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强化制度约束力。将林长制纳入年度效能考核,目前已完成2021年度全区5市22个县(市、区)的考核。
实行林长智慧管理
为提升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智慧管理水平,自治区启动林草“一张图”监管平台和智慧林草云平台建设。基于“互联网+”,建立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覆盖自治区全部林草资源。结合林长履职需求,平台实现林业资源数字化入库、林地立体化感知、林长网格化管理、事件闭环化处置、责任明确化落实。
“智慧林长”移动端app集信息查询、业务办理、日常巡林、现场督查、外业调查于一体,为各级林长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防控森林草原生物灾害、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强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提升增绿护绿目标提供重要抓手。
巡护终端app集巡护、信息采集、事件上报、任务处理、视频监控等于一体,为落实“一长两员”的源头网格管理提供便利条件。
创新工作机制
自治区扎实推进网格化源头管理,充分展现基层在落实林长制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各市、县(市、区)在组织、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泾源县全面施行森林警长制,协助对应林长履行职责。平罗县探索建立“林长+派出所所长+护林员+监管员+消防大队”的“两长两员一大队”组织体系,配强专职基层力量,实现高效的源头管理。隆德县建立“林长+n”管护模式,配齐配强“县护林执法大队+天保办林政执法监察大队+森林公安派出所+国有林场+乡镇林业工站+专职护林员”的专业管护队伍。青铜峡市、贺兰县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机制。
自治区将山林权改革作为林长制工作的重点任务,鼓励支持农户开展山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拓展山林权融资功能和规模,探索建立政府回购机制,推进“以林养林”新模式,探索“以地换林”新路径。全区国有林地确权面积321.6万亩,集体林地确权面积665.4万亩,依申请颁发林权类不动产证160本;林权抵押面积18.3万亩,林权抵押贷款余额20.2亿元;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5.74万亩,培育新型绿化经营主体2981家,经营利用林地面积149.8万亩;建立了全区“1+5+22”山林权市场交易体系。同时,自治区层面出台配套政策6项,各市、县(市、区)累计出台配套政策75项。(记者剡斌权)